半月談評論員 張漫子
人人喊打的網絡暴力,終于有了“打法”。近日,我國迎來首部治理網暴的專門司法文件《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》,亮出了嚴懲網暴的態(tài)度,彰顯了以法為器的決心。
網暴,互聯網場域的一顆毒瘤。自2006年網絡暴力作為現象出現至今,網暴打開的潘多拉魔盒,不斷翻涌出黑色浪花。從近年來多起熱點事件中可以看出,肆意發(fā)布謾罵侮辱、造謠誹謗、侵犯隱私等信息的網絡暴力行為,造成了他人“社會性死亡”,甚至精神失常、自殺等嚴重后果。
網暴,往內里看,不是一個因網絡誕生而橫空出世的新鮮事物。歷史學家孔飛力就曾刻畫過200多年前一個妖術謠言如何釀成一場失控的社會危機。只是互聯網出現后,尤其是人類生存“比特化”的今天,社會虛火披上網絡的隱形馬甲,如萬斛泉源,不擇地而出。
我們注意到,近年來網絡侮辱誹謗刑事案件不斷增長,然而有罪判決的比例卻持續(xù)低位,二者形成鮮明對比。“嚴懲網暴者”的呼聲持續(xù)走高,人們期待鐵腕治暴,但取證難、定性難、監(jiān)管難帶來的針對性不強、銜接不暢、效力不高,特別是懲罰過輕等問題,制約著網暴治理。
究竟怎樣的表達才算網暴?網暴的侵害后果如何衡量?一直是司法實踐中的難點堵點。一方面,網暴帶來的精神損害等侵權后果難以量化,網暴言論與傷害后果的因果關系難以厘清,另一方面,網暴言論與正當批評的區(qū)分界限模糊不定,由此對網暴的溯源、認定、舉證、追責困難重重,違法成本低、維權成本高成為普遍困境,最終免不了法不責眾、不了了之的結局。
鏟除網暴這一毒瘤,須直面治理難點,尋求有效破解之道。作為具有風向標意義的司法文件,《意見》從行為界定、社會危害、司法追責、法律救濟、綜合治理等多維度,首次全面聚焦網暴治理的現實痛點,厘清了以往治理中的不少困擾。
針對“何為網暴”的界定難題,《意見》一改對我國信息內容監(jiān)管一貫的“違法-合法”二分法,將冷嘲熱諷、煽風點火、風言風語、陰陽怪氣等不良信息也納入網絡暴力的規(guī)制射程。
圍繞取證難、立案難,《意見》一方面要求落實公安機關協(xié)助取證的法律規(guī)定,為提起自訴的網暴受害者提供支持,另一方面為刑事公訴介入網暴案件提供空間,為網暴受害者開辟了更為通暢的法律救濟渠道,彰顯了有關部門積極作為的責任擔當,體現了公民權益與公共利益有機融合的網暴治理新理念。
抗擊網暴,不應是一段孤勇者的故事,而是法治的必然、文明的應然。
迄今為止,仍然沒有一個施暴者被懲罰至“痛到不敢再犯”的程度。當道德約束不了惡行時,法律必須長出牙齒,對作惡者予以重擊。應有更多務實可行的制度規(guī)范落實落地,向法不責眾的心理亮紅牌、向釀成雪崩的每一片雪花追責。只有罰到靈魂痛處,才可能使施暴者不敢越雷池一步。
長遠來看,根治網暴不止于此。法律畢竟是對人最低的道德要求,且永遠滯后于社會現實。任由網絡霸凌肆意蔓延、“嗜血流量”失控瘋狂是個體的悲哀,也是文明之殤。鏟除網暴這樣的毒瘤頑疾,有賴于更廣泛的社會支持體系,既包括有關部門的執(zhí)法職責,網絡平臺的監(jiān)管義務,也包括公民的理性參與,凝聚“為言行負責”的社會共識。
打擊網暴,依然在路上。運用好法治與文明的力量,讓網暴者付出代價,才能凈化網絡空氣,捍衛(wèi)公平正義,塑造匹配我們時代的精神文明。